[公告]西仪股份:出租资产实施方案
时间:2012-12-24 12:54来源: 作者: 点击:次
[公告]西仪股份:出租资产实施方案
时间:2012年10月19日 10:53:10 中财网
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资产实施方案 一、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使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 司”)精锻生产线的设备得到充分利用、产能得到充分发挥,确保公 司连杆毛坯供应,本公司拟将进行连杆毛坯精锻生产线的厂房、生产 设备及相关辅助生产设备等资产租赁给重庆彭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彭氏科技”)进行生产经营。公司对租赁资产享有所有 权,彭氏科技享有经营使用权。 本次出租资产包含连杆毛坯精锻生产线的厂房、生产设备及相 关辅助生产设备等资产。 本次出租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、质押及限制条件,亦不存在重 大法律障碍。 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,不构成关联交易, 也不构成《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。 二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承租方:重庆彭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:彭其军 住所: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佛耳岩 主要业务及相关情况:开发、制造汽车零配件(不含发动机制 造)、摩托车零配件(不含发动机制造)等,主要生产冷精锻坯等产 品。该公司2003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, 2008年通 过了ISO/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 彭氏科技无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、业务、资产、债 权债务、人员等方面的关系,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关系。 三、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1、租赁项目名称:连杆毛坯精锻资产出租项目 2、租赁资产范围:连杆毛坯精锻生产线的厂房、生产设备及相 关辅助生产设备等资产 3、租赁费用: 40万元/月 4、租赁期限:一年, 从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算。一年期满后, 经过评估达到双方预期目标后,再行协商继续合作相关事项。 5、连杆毛坯精锻生产线所属的生产人员由彭氏科技自主决定使 用和管理 6、公司优先使用彭氏科技生产的连杆毛坯,采购价格由双方协 商确定 四、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,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、参 照市场价格兼顾交易双方利益经协商一致确定价格。 五、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、公司的连杆毛坯采购模式由外购与自制相结合转化为全部外 购的模式; 2、改善连杆毛坯精锻生产线生产效率低、成本高、废品率高等 问题对机加生产线的影响; 3、通过连杆毛坯采购模式的变化,减少资金占用、提高存货周 转率、降低生产成本,挖掘连杆产品的利润空间; 4、引进新的管理方式,进行消化吸收,培养管理团队,提升自 身的专业化管理水平; 5、盘活存量资产,有效解决公司固定费用较高的问题; 6、本次出租资产中包含电液锤生产线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入 的资产,约占汽车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总额 的25%,该项资产由于公司锻造技术、质量管控、生产管理等方面的 能力不足、自2008年投入试生产后未能发挥预期效益,同时,每年 近3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也加大了产品成本。在保障资产安全 的情况下,公司拟通过经营管理手段的尝试盘活该项资产,降低产品 成本负担,以提高产品利润,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。本次出租未改 变该项资产所有权及使用地点。 六、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中财网